新区要闻 | 新区调整公布58个区级行政执法主体
近日,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调整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58个,并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增加“青岛市黄岛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青岛市黄岛区政府侨务办公室、青岛市黄岛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区级执法主体;调整后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包括法定行政机关49个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9个。
《通知》要求,各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应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应当及时报请管委(区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